上海熙珍实业有限公司轻型井点降水泵销售合同
甲方:(供方)上海熙珍实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上海松江支行 账号3101030120100012421
税号: 31022757582924X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浜工业园林天路8号
乙方 :
开户行:
税号:
联系方式:
根据《*******合同法》《上海市商品市场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销售 井点降水泵 有关事项进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品规格数量及价格
品名 | 规格 | 单价 | 数量 | 金额 元 | 备注 |
井点降水泵 | JSJ-60 | ||||
射流器 | 60水泵配型 | ||||
泵壳 | 60水泵配型 | ||||
叶轮 | 60水泵配型 | ||||
轴套 | 60水泵配型 | ||||
运杂费 | 物流 | ||||
合计 | 5 |
二、款项支付方式:甲方在收到到乙方支付全额货款后发货
三:甲方对商品负责条件:参照保修单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 甲方2日内即为甲方联系物流运输
2、交货地点: 收货人名称: 地址: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与商品到站的卸货工作及费用
4、货运方式:汽运
5、本合同在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甲方将合同商品运至本合同签订交货地址后并经过乙方当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失效。
7、乙方提取合同设商品时,应检查合同商品是否完整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设备受损或不符,应在当场向乙方或承运人提出,以便甲方办理合同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8、如乙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2天前通知甲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乙方承担
9:本合同第一款所列商品售价为含税不含运费(普通发票)到站价格(开具上海市商品统一销售发票)。
11:其他违约事项按《*******合同法》处理。
12:争议解决: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有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3: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